


一、参团者必须是福建省常驻居民(其他省份、暂住人口及蓝印户口暂不受理)。 二、参团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切勿用钢笔、水笔。头发花白后稀疏的需提供3张蓝底3张白底彩照。)照片需到户口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点拍照。请按要求操作,避免退件,如无按要求操作。所产生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 2.如实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福州地区参团者须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审批,并加盖单位启缝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因个人原因耽误证件受理产生的损失费由个人承担。 3.提供清晰的户口本本人页+身份证+彩照复印件1份 ,户口本第1页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并提供正本核对(请用A4纸复印)。 4.参团者需提供一份完整工作简历(其中包含工作职称、单位地址及电话)。 5.已申请通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者,请提供旧证。 备 注:国家公务员及在职的公职人员须另填写《国家工作人员赴金、马.澎地区旅游审批表》及《党员因私申请出国或往港澳台审批表》,若是国家领导干部级别须填写《领导干部因私申请出国或往港澳台审批表》并按具体程序审批。
1、请准时于集合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2、本报价为16人以上出团价格,如报名未达到出团人数,本社保留根据情况调整行期价格的权利。 3、 以上景点旅行顺序,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根据规定,参加我司组织团队旅行客人,必须随团准时出入境, 若擅自留推迟或提前返回者,押金没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5、我社保留因船公司燃油价格变化而调整报价的权力。 6、 根据中国海关规定,每人允许携带伍仟美金(或等值其他币种)及贰万人民币出境自用,禁止携带文物、古董出境,不要代其他人携带物品出入境。客人所携带的摄像机,变焦镜头的照相机(傻瓜相机除外)出境必须向海关办理出境手续.
1、贵重物品、护照与钱财随身携带,请勿放车上或酒店房间,如丢失,我司概不负责。 2、请勿在酒店附近与人换钱,以免换到假钱,得不偿失。如欲换台币可到当地银行换取,汇率是以当地、当日之兑换率为准。也可以跟当地导游兑换,汇率以1:4兑换。 3、以上行程中房间的安排以两人一间房间标准,若出现单男单女我司有权采取加床处理。 4、此报价为成团价,参团旅客享有团体价,应全程参团活动,不得借团体价享受散客待遇。 5、在旅途中原则上不能擅自离团,否则境外地接社将收取团体价与散客价的价差250元/人,同时,客人须承担离团后人身财产安全责任。 6、因客人自身原因(曾上过黑名单,偷渡客,犯罪嫌疑人等)而被拒签或不予出入境或无法进入将要前往的国家或地区,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客人自理。 7、小费乃国际性礼貌,建议旅客每人每天给予导游小费20元人民币以示鼓励。 8、旅途中跟团摄影师所拍的照片,您有权拒绝购买。 9、行程中安排的购物点,均是各国政府及地区许可经营的合法商家,个人消费完全自愿,如有质量问题请保持完整的商品包装及发票,14天内可退换。 10、生鲜水果、农产品、海鲜禁止携带。 11、大陆的电压是220伏特,台湾为110伏特,所以大陆电器用品不可以直接使用,故请预先备好手机电池或自带变压电器。 12、请自备衣物、晕车船药、照相机、个人卫生用品、雨具等物品。 13、游览时,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请不要单独离团活动,如擅自外出,进入雷区等危险地带。 14、乘船时请注意安全且小心地板湿滑。 15、金门.澎湖地区打电话回大陆为:00286+区域号码+电话号码。 ★请携带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