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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业协会 : 12点退房不违规

发布于 2009-09-22 | 258 次阅读 资讯指南 - 新闻 News

 
  日前,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12点退房”的规定删除,有媒体称之为“12点退房寿终正寝”。12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钢表态称,这一说法属于曲解,饭店“12点退房”这一规定不是霸王条款。

  “原《规范》第十条表述的是目前国内外饭店业的一种通行做法,12点退房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张润钢表示,协会此次对《规范》进行修改,是由于协会不应当对“12点退房”统一规定,而并非饭店类企业不能作此规定。本次修改将使协会的行为更加规范,而不应曲解成“12点退房”的寿终正寝,“12点退房”始终都是国内外饭店业通行的惯例。

  无论几点钟入住酒店宾馆,一般中午12点之前要退房结账,否则就要多掏腰包,这是执行多年的酒店业行规。而在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超过12点退房加收费用的规定被删除,意味着这个“国际惯例”成了历史。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对于饭店业运行多年的“行规”的取消,很多经常出差、旅行的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就发出了欢呼。“常年在外出差,经常半夜十一二点才入住,可是无论怎么样都要在第二天中午12点之前退房,否则就要加收半天的钱,总感觉花了冤枉钱不说,还经常休息不好。”一位消费者这样对记者说。 然而,相对于消费者的乐观想法,作为新规的实施对象——宾馆方面又是做何反应呢?

  改革开放前,我国大多数招待所的运营模式不需要“退房时间”概念,也不知“12点退房”为何物。国际饭店品牌的进入,带来了通行国际的计算房费方法。这种计算方法是与酒店内在运营规律和效率相关联的。改革开放以来,国际知名饭店品牌为我国饭店业带来了先进管理理念和做法,我国饭店业完成由接待向商业运营的转变。对“12点退房”有些人接受,有些人不接受,这无可厚非。但“12点退房”作为饭店业国际规则是客观存在的。

  在餐馆就餐被收餐具费、开瓶费,承诺的电器免费维修却被收上门费、零件费,电表换新时被垄断部门以规定品牌和价格更换,老人、小孩旅游被以消费能力低为由加收团费……消费服务领域的潜规则天天在我们身边发生,许多人却习惯了忍气吞声。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提出“挑战潜规则”,上半年各地消协在消费者中广泛征集消费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并于近期陆续公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站出来,大胆地向潜规则说“不!”

  日前,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12点退房”的规定删除,有媒体称之为“12点退房寿终正寝”。昨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钢表态称,这一说法属于曲解,饭店“12点退房”这一规定不是霸王条款。

  “原《规范》第十条表述的是目前国内外饭店业的一种通行做法,12点退房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张润钢表示,协会此次对《规范》进行修改,是由于协会不应当对“12点退房”统一规定,而并非饭店类企业不能作此规定。本次修改将使协会的行为更加规范,而不应曲解成“12点退房”的寿终正寝,“12点退房”始终都是国内外饭店业通行的惯例。

  针对有消费者认为“12点退房”是霸王条款,张润钢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饭店业接待了近17亿人次的海外旅游者,到目前没有接到海外游客关于退房时间的投诉。北京奥运会期间,承担接待任务的国内饭店也未接到此类投诉,国内的大多数客人对此也是接受的。”张润钢表示,实践证明“12点退房”被市场广泛认可,不是潜规则,也不是霸王条款。

  “各宾馆饭店可以自行选择住宿时间的结算方法,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不再统一限定退房时间。”张润钢说,修改版的《规范》要求饭店“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只要符合提前告知的规定,“12点退房”就并不违规。

     (编辑: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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